尽公益检察之职能,防烟花爆竹于未“燃”
时间:2024-02-07
来源:本站
作者:汪松涛
编辑:周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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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邵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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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新春将至,烟花爆竹行业迎来了高峰期。为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督排查活动。
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查看了各售卖点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内部的消防设施是否过期、“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烟花爆竹是否在保质期内等情况。
同时,检察干警还对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了消防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督促零售经营者合法安全经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谨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烟花璀璨映天际,安全意识心中记。”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在欢度佳节时,我们不能忘记安全的重要性。市民朋友们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时间,远离易燃物品和禁止燃放区域,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的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