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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时间:2021-03-05

来源:新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邵国峰

编辑:周建一

录入:周建一

审核:吴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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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新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3月15日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此次“3·15”检查行动中,重点检查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严查食品来源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三无”产品销售等行为。向商户指出临近过期的商品,告知日用品和食品应分类摆放等。

       同时,该院积极向商家普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公安机关对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依规经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知晓度。

       新林区检察院将继续压实工作责任,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与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深入开展系列专项督查活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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