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
时间:2019-05-08
来源:新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邵国峰
审核:邵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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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督导推进会议精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5月8日上午,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守林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推进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了高继明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督导推进会上的讲话。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了当前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刘守林检察长要求各科室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发挥整体优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责任,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是要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类型案件进行全面汇总,注意从中梳理线索,对移送的此类案件,集中力量,优化办理机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捕快诉、快办快结。
三要加强联动协作,提升工作合力。各科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同时加大与公安、法院、监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对办理的案件主动介入,提前介入,确保打击的更稳更准更狠。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主动到林场、社区等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悬挂横幅、设立LED滚动宣传、永久性宣传标语、开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信箱、举报平台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刘守林检察长要求各科室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发挥整体优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责任,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是要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类型案件进行全面汇总,注意从中梳理线索,对移送的此类案件,集中力量,优化办理机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捕快诉、快办快结。
三要加强联动协作,提升工作合力。各科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同时加大与公安、法院、监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对办理的案件主动介入,提前介入,确保打击的更稳更准更狠。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主动到林场、社区等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悬挂横幅、设立LED滚动宣传、永久性宣传标语、开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信箱、举报平台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