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
时间:2019-05-15
来源:新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邵国峰
审核:邵国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督导推进会议精神,更好的以服务大局牵引检察工作,让人民的生活更有安全感。5月15日,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部门组织新林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在新林区司法局会议室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
在培训中,检察官助理穆金鑫向社区矫正人员传达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张军检察长在大冶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要点,公布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奖励政策、举报方式,讲解了有关“涉黑涉恶”、“保护伞”、“牢头狱霸”的典型案例。
培训后,社区矫正人员认领并签署了《关于检举“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线索“牢头狱霸”行为及相关犯罪线索的通告》。鼓励他们打消顾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检举“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
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通过培训了解了什么是“黑”、“恶”,什么是“保护伞”,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一定向有关部门举报,一定要远离犯罪,改过自新,早日真正回归社会。
在培训中,检察官助理穆金鑫向社区矫正人员传达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张军检察长在大冶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要点,公布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奖励政策、举报方式,讲解了有关“涉黑涉恶”、“保护伞”、“牢头狱霸”的典型案例。
培训后,社区矫正人员认领并签署了《关于检举“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线索“牢头狱霸”行为及相关犯罪线索的通告》。鼓励他们打消顾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检举“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
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通过培训了解了什么是“黑”、“恶”,什么是“保护伞”,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一定向有关部门举报,一定要远离犯罪,改过自新,早日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