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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人民检察院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06

来源:新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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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林区转型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按照省、地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新林区检察院作风整顿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星级支部、星级科室”创建活动,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下大气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治理检察院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院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形成勤于学习好作风。在学习上下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善于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先进学,抽时间学、挤时间学、抢时间学,在比较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创新、敢闯新路,用新发展理念衡量工作、指挥行动、训练干部,提高适应林区转型发展新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形成严谨细致好作风。践行“三严三实”,弘扬“三老四严”作风,发扬“大兴安岭精神”“新林精神”,倡导“工匠精神”和精细化工作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掌握情况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善于在精细中出彩,争做追求卓越的好把式。
——形成勤勉高效好作风。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昂扬向上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来,对作出的决策、部署的工作、定下的事情,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使夙兴夜寐、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激情工作成为一种常态,争做雷厉风行的快把式。
——形成务实担当好作风。崇尚实干办实事,勇于担责敢碰硬,矛盾面前不躲闪,挑战面前不畏惧,困难面前不退缩,引导党员干部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敢干实干带头干,尤其是对地委、区委安排部署的产业发展、深化改革、严格执法等重点工作,要主动作为、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做好,争做埋头苦干的真把式。
    ——形成严格自律好作风。带头廉洁从政,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时刻防范“围猎”,从严教育管理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一时一刻不放松,一件小事不放过,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整顿重点
坚决摒弃坐而论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软把式、弄虚作假歪把式等“三个坏把式”,集中治理庸庸碌碌、偷懒耍滑、自由散漫、消极怠工、“四个坏习惯”,持续整顿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五个坏作风”。
(一)着力解决疏于学习、思想僵化的问题。重点是:学习不勤奋不深入,研究林区转型发展的新问题新情况不透彻,对新政策新机遇把握不住,对新常态新要求不适应,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跟不上形势需要;学习不系统,理论学习与现实工作相脱节,不能将理论很好指导实践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思想不解放、思维方式守旧、传统路径依赖,看摊守业,改革创新精神不足,习惯用老办法、老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不会用、不善用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开展工作;执法观念不强、驾驭执法能力欠缺,不习惯用理论与实践结合方法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着力解决粗枝大叶、标准不高的问题。重点是:不严谨、不细致,不科学研判,缺少数据分析,投机取巧,经不起推敲,缺乏“工匠精神”;不认真、不较真,线条粗拉,笼而统之、大而化之,“一刀切”、“一锅煮”,干工作应付跑粗,蜻蜓点水,不注重细节,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工作一般化,缺少精细化工作态度,甚至对工作麻木不仁,冷淡厌烦;工作标准低、要求松,不讲进取、不追求卓越,思考不深、站位不高、眼界不宽,成效不佳,满足于一般性常规工作任务的完成,应该大胆争取的没有大胆争取,错过很多发展机遇。
(三)着力解决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是:干事激情不高,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悬在半空,迟迟打不开局面;运行流程不畅,工作环节交叉,死抠条条框框,围绕程序打转,行政效能低下;庸懒散怠,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缺乏服务意识,高高在上、“衙门”习气重,缺乏敬业精神,办事拖拉,不想有为;文山会海问题突出,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发文照搬照抄,开会照本宣科,讲空话写套话,不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作风飘浮,说得多、做得少,做表面文章,不重实际效果,承诺放空炮,兑现打折扣。
    (四)着力解决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不碰硬的问题。重点是:精神上“缺钙”、意志上“软骨”,面对矛盾困难怕担责任,对不正之风不敢批评指正,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工作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凡是层层请示汇报;不讲有为、只求无过,推着干、干着看,棘手问题“向上看”,繁重任务“向下看”,发展差距“向后看”,敷衍塞责,缺少“撸起袖子加油干、带头做”的劲头;不讲批评、只讲和气,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
(五)着力解决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的问题。重点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地、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地委十项及我区相关工作作风规定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法治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原则、不按规定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用具体工作代替党性锻炼,不守程序规矩,走人情,特事特办,不理旧账、不讲诚信,顶风违纪、随意妄为;心浮气躁、坐不住凳子、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无所事事、玩游戏、炒股票、网聊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会风会纪不严肃,领会会议精神不认真。
三、方法步骤
新林区检察院作风整顿,从2017年6月2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思想发动阶段(6月2日至6月30日)。
重点任务: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营造浓厚的作风整顿氛围。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星级支部、星级科室”创建活动和治理 “庸懒散怠”,制定作风整顿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整顿重点,强化推进措施,确保作风整顿活动有序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方案经区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区委组织部322室,以下简称综合协调组)审定后,要专题召开本单位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向干部职工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本院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6月30日前,院各部门务必将人员有效组织。通过院支部学习、专题辅导、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作风建设的科学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关于改进干部作风的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开展作风整顿的有关要求和地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用“大兴安岭精神”“新林精神”“三老四严”等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干部。支部学习不少于3次,学习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讨论、有记录。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体会文章。
阶段目标: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到省委、地委、区委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为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细查深剖、找准问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重点任务:围绕“形成五个好作风”的要求,通过自己查、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逐条查摆,把问题找全、找深、找透,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要“对照查”,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重要讲话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三个坏把式”反面画像为镜,找出事例、剖析危害,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要“开门查”,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评价,不要“自弹自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专项督查查作风,巡视巡察看作风,社会和舆论监督盯作风,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上级检查发现、区委巡视反馈、领导批评意见、新闻媒体曝光、“左邻右舍”比较等渠道中发现不足、认领问题。要“互相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既深刻剖析、自省自查、自我批评,又开诚布公、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
阶段目标:寻找问题在思想上有震动,发现问题在灵魂上有触动,公开问题在工作上有推动,解决问题在落实上有行动。要通过认真查摆,切实增强机关干部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为社会服务、为转型发展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重点任务: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健全完善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要真纠实改,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整改意见反馈制度,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党组织负责人要针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重点帮助整改。要再造流程,用新理念、新标准,对所有工作流程,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流程进行重新评估、科学分析,找准影响运行效率的症结和问题,大胆改革创新,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落靠责任主体、公开办事流程,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要优化服务,起带头作用,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率先开展“关键少数”亮明身份活动(包括:党员、干部、“先优模”),全部实行“五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开展满意度即时评价,要让百姓满意、招商企业满意、基层单位满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建章立制,针对作风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朴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11月30日前,院各部门务必将作风整顿总结报院党组。
阶段目标:通过找准问题,采取管用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制度规定,规范制度执行,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四)公开评议、检验成果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重点任务:开展“做群众最放心、最满意、最信赖的好干部”评比活动,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价、专项测评等方式,检验新林区检察院作风整顿活动成果。要开展综合评议,围绕“五个好作风”设置公开评议要素,按照业务关联度和面向基层干部、直接服务对象的原则,通过领导评、群众评、下级评、第三方评等措施,对作风整顿情况进行精准评定、量化打分、排出档次,公开通报评议结果,对排名靠后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且该部门不能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评选为“优秀”等次。还要结合网络评议,利用新林区检察网等网络媒体开设机关作风评议平台,面向社会公众,采取不记名方式,对机关作风进行满意度和社会形象调查,网络评议结果作为作风综合评议等次划定的参考依据。要进行专项评议,把作风评议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围绕“三个坏把式”“四个坏习惯”“五个坏作风”,设置反向测评要素,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进行专项测评,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阶段目标:以此次新林区检察院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到机关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始终保持务实高效、勤政为民的良好检察形象。
四、保障措施
要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新林区检察院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深入整改,为干部职工做出表率。领导小组每阶段召开一次会议,对上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并及时向区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听取整顿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把握工作目标。院政工组织部负责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分步推进;负责组织作风公开评议、推行“五零”承诺服务、完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管理专项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院党组负责作风整顿活动全程督查、正风肃纪、追责问责;院宣传部负责协调各类媒体、创新宣传载体、营造舆论氛围。各牵头部门既要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工作,又要加强沟通,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查问责,注重工作实效。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在媒体上公开,建立作风问题举报平台,集中受理办理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实行全程督查,对各部门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庸懒散怠、态度蛮横、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嵌入作风整顿活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对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干部作风问题,坚决直查快办。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新林区检察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做到家喻户晓。要重视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要丰富报道内容、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开辟专题专栏,正面引导网上舆论,采取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始终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为新林区检察院作风整顿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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